案情簡介
一、案情簡介
王某,湖北人,因在網上收購電話卡,其賣家涉嫌網路詐騙,故被公安機關列為犯罪嫌疑人,行為涉嫌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因其在哺乳期內,被深圳市龍崗區分局取保候審。
二、律師辯護
接受委託後,承辦律師到深圳市龍崗區寶崗派出所瞭解案件情況。就本案中嫌疑人是否有犯罪的主觀故意進行了充分的論證。智豪律師事務所在其特有的團隊討論會議上對本案進行了認真細緻的分析,認為王某不具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主觀故意,不應認定其構成犯罪。在案件偵查階段,辯護人向公安機關提交了多份書面的法律意見,並就案件事實與辦案單位溝通。在與承辦警官交換意見時,智豪律師充分說明了本案中嫌疑人王某不具有犯罪的主觀故意,考慮適用刑法所要求的主客觀相一致原則,承辦律師認為在當事人不符合犯罪的主觀構成要件時,不應認定其構成犯罪。因此,王某在本案中只是一個證人地位,而非犯罪嫌疑人。
經過多次與偵查機關的承辦人交換意見,偵查機關最終採納了智豪律師的辯護觀點,對王某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
三、案件結果
取保候審後撤銷案件。
四、關聯法律法規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王某,湖北人,因在網上收購電話卡,其賣家涉嫌網路詐騙,故被公安機關列為犯罪嫌疑人,行為涉嫌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因其在哺乳期內,被深圳市龍崗區分局取保候審。
二、律師辯護
接受委託後,承辦律師到深圳市龍崗區寶崗派出所瞭解案件情況。就本案中嫌疑人是否有犯罪的主觀故意進行了充分的論證。智豪律師事務所在其特有的團隊討論會議上對本案進行了認真細緻的分析,認為王某不具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主觀故意,不應認定其構成犯罪。在案件偵查階段,辯護人向公安機關提交了多份書面的法律意見,並就案件事實與辦案單位溝通。在與承辦警官交換意見時,智豪律師充分說明了本案中嫌疑人王某不具有犯罪的主觀故意,考慮適用刑法所要求的主客觀相一致原則,承辦律師認為在當事人不符合犯罪的主觀構成要件時,不應認定其構成犯罪。因此,王某在本案中只是一個證人地位,而非犯罪嫌疑人。
經過多次與偵查機關的承辦人交換意見,偵查機關最終採納了智豪律師的辯護觀點,對王某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
三、案件結果
取保候審後撤銷案件。
四、關聯法律法規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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