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釋出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典型案例
江西是人民軍隊的搖籃,也是人民司法的發祥地。近年來,江西法院全面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做深做實新時代涉軍維權工作,為鞏固發展軍政軍民團結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值此“八一”建軍節之際,江西法院選編髮布一批典型案例,展現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堅定立場,推動全社會共同營造尊崇軍人、關心國防、支援強軍事業的濃厚氛圍。
目 錄
認真貫徹落實優撫政策 切實維護病退軍人權益
——詹某甲與林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法官釋法+老兵調解 協同配合化解涉軍糾紛
——盧某與某學校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善意文明推動執行和解 有效兌現軍屬勝訴權益
——董某與某公司執行案
現役軍人家庭連遭變故 人民法院跨域聯動救助
——黎某甲司法救助案
認真貫徹落實優撫政策 切實維護病退軍人權益
——詹某甲與林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基本案情】
詹某繫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身體殘疾,無勞動能力,詹某甲系其唯一的扶養義務人。2022年6月28日,林某駕駛小型轎車與詹某甲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詹某甲受傷和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經公安交管部門認定,林某負事故主要責任,詹某甲負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後,詹某甲住院治療100余天,支出醫療費10餘萬元。後經司法鑑定,詹某甲的傷殘等級為八級。因協商賠償未果,詹某甲訴至法院。
【辦理情況】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詹某甲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由林某按70%的責任份額予以賠償。詹某甲系詹某唯一的扶養義務人,現詹某甲因交通事故造成傷殘後,必然導致詹某的生活費用減少,故對詹某甲主張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應予支援。詹某雖享受殘疾撫卹金和政府生活補助,但該收入不應作為不予支援或減少其作為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的理由,遂判決支援了詹某甲要求賠償其被扶養人詹某生活費在內的相關損失請求。
【典型意義】
本案系保障病退軍人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物件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應當得到國家和社會的優待,病退、殘疾軍人系重點優撫物件,理應予以更多關心和優待。本案中,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優撫政策,認定優撫物件所獲得的殘疾撫卹金和政府生活補助,不應作為不予支援或減少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的理由,切實保障了病退軍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司法對優撫物件的尊崇與關懷。
法官釋法+老兵調解 協同配合化解涉軍糾紛
——盧某與某學校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盧某(系現役軍人家屬)受僱為某學校食堂窗戶安裝防鼠網時,不慎從高處摔落,造成盧某身體多部位受傷。經住院治療20余天,盧某康復出院。後經司法鑑定,盧某的傷殘等級為十級。因與某學校協商賠償未果,盧某訴至法院。
【辦理情況】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及時將案件交由擁軍法庭辦理。擁軍法庭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邀請退役老兵參與調解。一方面,加強法官釋法,向當事人釋明法律責任和賠償標準,引導雙方樹立合理預期、理性解決爭議;另一方面,組織老兵調解,勸導雙方換位思考,消除對立情緒,兼顧軍屬實際損失與學校賠償能力,尋求雙方皆能認可的合理解決方案。經過多輪調解,最終促使雙方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某學校一次性支付了賠償款項。
【典型意義】
本案系依法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加強涉軍糾紛調解,依法高效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是弘揚擁軍優屬傳統的重要舉措。本案中,人民法院依託擁軍法庭,運用法官釋法、老兵調解協同配合的工作模式,吸收退役老兵參與多元實質解紛,促使案件及時調解、即時履行,高效維護了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
善意文明推動執行和解 有效兌現軍屬勝訴權益
——董某與某公司執行案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23日,董某(現役軍人軍屬)與某公司執行工作任務的工作人員餘某發生兩電動腳踏車相撞致董某受傷和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經公安交管部門認定,餘某負主要責任,董某負次要責任。董某住院治療170天,花費醫療費14萬餘元。後經司法鑑定,董某的傷殘等級為四級。因協商賠償未果,董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後,判決餘某所屬用人單位某公司承擔侵權責任,賠償董某醫藥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70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某公司未履行判決義務,董某申請強制執行。
【辦理情況】
人民法院立案執行後,及時啟動涉軍維權“綠色通道”,同時考慮到某公司係為民生服務的小微企業,在正常經營但一次性履行存在困難,執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一方面,向某公司釋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採取強制執行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督促其積極籌集資金履行賠償義務;另一方面,向董某反饋財產查控情況、該公司經營狀況,積極推動雙方進行執行和解。經過多番溝通,促使某公司先期籌措支付了賠償款50萬元,承諾餘款一年分期支付並提供房產作為擔保;董某表示理解某公司的困難,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在此後一年的執行週期中,執行法院持續跟進督促履約進度,某公司如期全部履行完畢。
【典型意義】
本案系依法維護軍人軍屬勝訴權益的典型案例。軍人是國家和人民的忠誠衛士,他們遠離家鄉和親人,將熱血與青春奉獻給國防事業。維護好軍屬的合法權益,事關軍人安心服役,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本案中,人民法院結合案件實際情況,積極推動雙方達成執行和解,持續跟進督促後續履行,兌現了軍人軍屬的勝訴權益,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為處理同類案件提供了有益參考。
現役軍人家庭連遭變故 人民法院跨域聯動救助
——黎某甲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現役軍人黎某的母親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肇事司機何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附帶民事賠償90餘萬元。判決生效後,何某被移送監獄服刑,未履行民事賠償義務。雖申請強制執行,但窮盡執行措施未發現何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2025年9月,黎某的父親黎某甲又確診重大疾病,亟需高額治療費用。家庭接連遭遇變故,經濟陷入困境,影響黎某安心服役。
【辦理情況】
在部隊駐地法院擁軍法庭開展涉軍維權服務活動中,黎某反映了其家庭的困難情況,並表達了申請司法救助的意願。因執行案件由其他法院管轄,部隊駐地法院遂將救助線索層報至省法院。省法院指導部隊駐地法院向部隊核實情況後,迅速將案件線索轉交執行案件屬地法院辦理。經執行案件屬地法院調查核實,黎某甲身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費用高昂,因何某賠償款項未能執行到位,家庭經濟陷入困境,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相關規定。黎某甲系現役軍人軍屬,應當優先予以救助。執行案件屬地兩級法院開展聯動救助,及時為黎某甲發放了司法救助金。
【典型意義】
本案系涉軍人軍屬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關心關愛涉軍困難群體,透過開展司法救助幫助其緩解生活困難狀況、解決急難愁盼問題,是人民法院做好涉軍維權工作的應有之義。本案中,人民法院秉持“擁軍優屬”“如我求助”的理念,依託涉軍維權工作機制發現現役軍人家屬救助線索後,及時主動、跨域聯動開展司法救助,緩解了軍人軍屬的燃眉之急,傳遞了人民法院關心關愛軍人軍屬的司法溫情。
來源: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 檢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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