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知名律師張智勇釋義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能起到什麼作用? 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能起到什麼作用? 會見犯罪嫌疑人:律師應積極跟承辦人員聯絡,及時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具體要求。對於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提出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經過批…
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能起到什麼作用?
刑事知名律師張智勇釋義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能起到什麼作用?
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能起到什麼作用?
會見犯罪嫌疑人:律師應積極跟承辦人員聯絡,及時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具體要求。對於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提出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經過批准。律師有權要求偵查機關按照《中央六部門規定》在四十八小時內或 五日內安排會見。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對於偵查機關不依法安排會見的,律師有權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糾正。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 ,應向偵查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得到批准。偵查機關不批准會見的,律師可以要求其出具書面決定。如果不是案情或者案件性質本身涉及國家秘密,律師可以提出複議或向有關部門反映。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向其瞭解有關案件的情況,包括以下內容:(一)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況;(二)是否參與以及怎樣參與所涉嫌的案件;(三)如果承認有罪,陳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實和情節;(四)如果認為無罪,陳述無罪的辯解;(五)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程式是否合法;(六)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其人身權利及訴訟權利是否受到侵犯;(七)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進行錄音、錄影、拍照等,但事前應徵得犯罪嫌疑人同意。會見時偵查機關派員在場的,應在筆錄中註明。
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能起到什麼作用?
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以下法律諮詢:(一)有關強制措施的條件、期限、適用程式的法律規定;(二)有關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及審判人員迴避的法律規定;(三)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有如實回答的義務及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四)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書寫供述的權利,對偵查人員製作的訊問筆錄有核對、補充、改正、附加說明的權利以及在承認筆錄沒有錯誤後應當簽名或蓋章的義務;(五)犯罪嫌疑人享有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向他告知的權利及可以申請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的權利;(六)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辯護權;(七)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訴權和控告權;(八)刑法關於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關規定;(九)刑法關於自首、立功及其他相關規定;(十)有關刑事案件偵查管轄的法律規定;(十一)其他有關法律問題。
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能起到什麼作用?
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律師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會見犯罪嫌疑人 後,如果認為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主動為其申請取保候審:(一)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二)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三)犯罪嫌疑人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嬰兒;(四)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過法定期限;(五)法律規定的其他取保候審條件的。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要求 律師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承辦律師認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也可協助其直接向偵查機關申請取保候審。?律師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時,應向有關機關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申請書應寫明律師事務所名稱、律師姓名、通訊地址及聯絡方法,申請事實及理由,保證方式等。?律師不得為犯罪嫌疑人作保證人。律師為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後,可要求偵 查機關在七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覆。對於不同意取保候審的,律師有權要求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並可以提出複議或向有關部門反映。
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能起到什麼作用?
代理申訴和控告:律師根據向偵查機關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 疑人瞭解的案件情況,認為確有根據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託,代理其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要求予以糾正。律師根據向犯罪嫌疑人瞭解的有關案件情況和其他有關證據材 料,認為偵查人員在辦案中違反法律規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訴訟權利或其他合 法權益,或者認為偵查機關管轄不當的,可受犯罪嫌疑人的委託,代理其向有關部門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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