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條文中聚眾鬥毆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的特徵包括三方面: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犯罪未能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對於行為犯是否存在未遂狀態,理論上亦有爭議,本人認為,行為犯具有犯罪未遂的可能性,因為行為犯與舉動犯不同,行為犯從行為人著手實施犯罪實行行…

刑法條文中聚眾鬥毆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的特徵包括三方面: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犯罪未能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對於行為犯是否存在未遂狀態,理論上亦有爭議,本人認為,行為犯具有犯罪未遂的可能性,因為行為犯與舉動犯不同,行為犯從行為人著手實施犯罪實行行為到將實行行為實施完畢存在一個發展過程,行為人有可能在這個發展過程中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將犯罪實行行為實施完畢,在這種情形下,就形成行為犯的未遂狀態。
 
    聚眾鬥毆罪作為行為犯同樣存在犯罪未遂的可能性。行為人實施完聚眾行為即表明已經著手實施犯罪,行為人實施鬥毆行為即是犯罪既遂,如果行為人實施完聚眾行為後,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實施鬥毆行為,應當認定為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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