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確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由於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在打擊處理上不能等其坐大後進行,要堅持“嚴打”的方針,堅持“打早打小”的策略。但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認定,必須嚴格依照刑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審判中寬嚴相濟政策下取保候審的申請
1.準確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由於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在打擊處理上不能等其坐大後進行,要堅持“嚴打”的方針,堅持“打早打小”的策略。但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認定,必須嚴格依照刑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的規定,從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和非法控制特徵四個方面進行分析。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四個特徵必須同時具備。當然,實踐中許多黑社會性質組織並不是四個特徵都很明顯,在具體認定時,應根據立法本意,認真審查、分析黑社會性質組織四個特徵相互間的內在聯絡,準確評價涉案犯罪組織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既要防止將已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四個特徵的案件“降格”處理,也不能因為強調嚴厲打擊將不具備四個特徵的犯罪團伙“拔高”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審判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要始終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堅持法定標準,這是《意見》的基本要求。
2.區別對待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不同成員。《意見》第30條明確了黑社會性質組織中不同成員的處理原則:分別情況,區別對待。對於組織者、領導者應依法從嚴懲處,其承擔責任的犯罪不限於自己組織、策劃、指揮和實施的犯罪,而應對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責任。實踐中,一些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只是以其直接實施的犯罪起訴、審判,實際上是輕縱了他們的罪行。要在區分組織犯罪和組織成員犯罪的基礎上,合理劃定組織者、領導者的責任範圍,做到不枉不縱。同時,還要注意責任範圍和責任程度的區別,不能簡單認為組織者、領導者就是具體犯罪中責任最重的主犯。對於組織成員實施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組織者、領導者只是事後知曉,甚至根本不知曉,其就只應負有一般的責任,直接實施的成員無疑應負最重的責任。
對於積極參加者,應根據其在具體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確定其應承擔的刑事責任。確屬黑社會性質組織骨幹成員的,應依法從嚴處罰。對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則要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對於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沒有實施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或者受矇蔽、脅迫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情節輕微的,則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
此外,在處理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間的檢舉、揭發問題上,既要考慮線索本身的價值,也要考慮檢舉、揭發者在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防止出現全案量刑失衡的現象。組織者、領導者檢舉揭發與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違法犯罪活動有關聯的其他犯罪線索,即使依法構成立功或者重大立功,在考慮是否從輕量刑時也應從嚴予以掌握。積極參加者、其他參加者配合司法機關查辦案件,有提供線索、幫助收集證據或者其他協助行為,並對偵破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起到一定作用的,即使依法不能認定立功,一般也應酌情對其從輕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因而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2.區別對待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不同成員。《意見》第30條明確了黑社會性質組織中不同成員的處理原則:分別情況,區別對待。對於組織者、領導者應依法從嚴懲處,其承擔責任的犯罪不限於自己組織、策劃、指揮和實施的犯罪,而應對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責任。實踐中,一些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只是以其直接實施的犯罪起訴、審判,實際上是輕縱了他們的罪行。要在區分組織犯罪和組織成員犯罪的基礎上,合理劃定組織者、領導者的責任範圍,做到不枉不縱。同時,還要注意責任範圍和責任程度的區別,不能簡單認為組織者、領導者就是具體犯罪中責任最重的主犯。對於組織成員實施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組織者、領導者只是事後知曉,甚至根本不知曉,其就只應負有一般的責任,直接實施的成員無疑應負最重的責任。
對於積極參加者,應根據其在具體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確定其應承擔的刑事責任。確屬黑社會性質組織骨幹成員的,應依法從嚴處罰。對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則要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對於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沒有實施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或者受矇蔽、脅迫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情節輕微的,則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
此外,在處理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間的檢舉、揭發問題上,既要考慮線索本身的價值,也要考慮檢舉、揭發者在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防止出現全案量刑失衡的現象。組織者、領導者檢舉揭發與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違法犯罪活動有關聯的其他犯罪線索,即使依法構成立功或者重大立功,在考慮是否從輕量刑時也應從嚴予以掌握。積極參加者、其他參加者配合司法機關查辦案件,有提供線索、幫助收集證據或者其他協助行為,並對偵破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起到一定作用的,即使依法不能認定立功,一般也應酌情對其從輕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因而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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