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得公家財產是否一定觸犯私分國有資產罪?行為人可以取保候審嗎?

國有資產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國有資產。 公共資產的範圍比國有資產範圍廣泛很多,國有資產都是公共財產;但公共財產並不一定是國有資產。公共財產除國有資產外,還包括“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用…

分得公家財產是否一定觸犯私分國有資產罪?行為人可以取保候審嗎?

國有資產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國有資產。 公共資產的範圍比國有資產範圍廣泛很多,國有資產都是公共財產;但公共財產並不一定是國有資產。公共財產除國有資產外,還包括“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以及“以公共財產論”的“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集體企業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私人財產”。這當中,顯然後三項均非國有資產,實踐中,要注意嚴格把握其性質上的區別:凡私分後三類財產者,不能按本罪處理。
另外,《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因而,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免費諮詢刑辯律師

1 分鐘說明情況,律師盡快回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