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解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 挪用公款 “歸個人使用”(一)將公款供本人、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三)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因而,並非在挪用公款後由行為人…
如何認定挪用公款罪“歸個人使用”的情形
根據相關解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一)將公款供本人、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三)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因而,並非在挪用公款後由行為人自己使用才能稱為歸個人使用。
免費諮詢刑辯律師
1 分鐘說明情況,律師盡快回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