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領導當顧問收費,是否構成受賄?

我今天講一個大家容易誤解的問題:退休幹部再就業拿顧問費,到底算不算受賄?很多人包括辦案人員,一看金額高、掛了個顧問名頭,就預設是“變相行賄”,但真的不是這麼簡單。 受賄,是對現職公權力的“交易對價”,而不是退休後的專業服務報酬。 圖片為AI…

退休領導當顧問收費,是否構成受賄?

我今天講一個大家容易誤解的問題:退休幹部再就業拿顧問費,到底算不算受賄?很多人包括辦案人員,一看金額高、掛了個顧問名頭,就預設是“變相行賄”,但真的不是這麼簡單。受賄,是對現職公權力的“交易對價”,而不是退休後的專業服務報酬。
圖片為AI製作,僅作示意參考
我們這個案子,認定我當事人受賄160萬元,說是以顧問費為名,實為好處費。可我們做了非常細緻的證據分析和反覆核對後發現:這個160萬,是當事人真實做顧問所得,不是“掛個名收錢”這麼簡單。我們把每一筆付款、每一項顧問工作、每一個企業內部檔案都調出來比對。
第一,這不是臨時起意的安排,而是我當事人在退休前,雙方就溝透過的一個合作方向,準備退休後到公司發揮專業特長。不是你一句“約好了給錢”就能蓋棺定論。
第二,我當事人確實履職了,幹了具體事。他是水利方面的高階工程師,退休後他把自己的高階工程師的這個證掛到了這個公司,因為這個公司是有資質要求的,每年需要一定數量的高階工程師的證,足夠以後你才能夠正常的經營和接專案,這對企業而言是實打實的合規剛需。
不僅如此,他還主導評估了一項價值2.5億元的收購專案,撰寫完整的風險報告,最終在我當事人的勸說下企業決策放棄該專案,保守估算避免了八千萬的潛在虧損。這是“好處費”幹出來的嗎?
另外,他提供了大量的勞務工作,包括出面協調企業與和市政府之間的一些關係,解決糾紛,比如說具體到一項市場廣告牌的糾紛。
而且,我們注意到,該企業聘請了多位退休幹部擔任顧問,發放報酬。如果說我當事人是受賄,其他顧問都是合法的,為何唯獨他違法?如果法律不清晰,那就更應該審慎對待,而不是選擇性定罪。
我知道,有人會說:“那行賄人說是給你當好處費的。”但我要提醒一句,刑法上認定受賄,不是看他說了什麼,而是看客觀上是否有交換權力的對價。如果你給錢是因為我幹活了,那就是勞務;如果你給錢是因為需要我利用職權幫你,那才是受賄。這個界限,不能糊塗!
在我們以往承辦的案件中,也遇到過類似情況——退休後擔任顧問,被定性為“隱性受賄”。但在我們提交了完整的履職記錄、專業報告、顧問合同等之後,法院最終採納了我們的辯護意見,認定顧問關係真實有效。這個案子我們也在按這個思路走。
我要說一句實在話:現在對所謂“隱性利益輸送”的打擊越來越嚴,但嚴不能不準,不能冤枉一個老實憑本事吃飯的人。我們準備了十幾萬字的材料,調閱了幾十本卷宗,反覆比對、研究每一個細節,就是為了讓真相清晰、證據站得住腳。
冤案不會自己翻案,得靠我們律師一步步去拱、去拆,也靠當事人和家屬始終不退。只要還相信法律,我們就永不放棄。
 
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執業29年來代理了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案、雲南原省委常委政協副主席黃毅案、貴州省原副省長李再勇案、貴州省原政協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級職務案,廳級數十件,以及國企、私企人員等各類受賄行賄案上百件,辦理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重慶不雅影片趙紅霞案、四川交警開房丟槍案等案,讓多人無罪釋放。張智勇律師只做刑事案件,擅長職務辯護,行賄,經濟犯罪、程式辯護等各類刑案,不畏強權,敢於發聲,始終秉持正義至上的執業原則積極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帶領團隊辦理各類刑事案件近萬件,數百件取保不起訴判決無罪案例,為眾多當事人實現了無罪釋放,贏得了委託人的廣泛信賴與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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