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屬來問我: “我老公被留置了六個月,現在移送到了檢察院,當地律師閱卷說,案子裡有80%以上的錢他根本沒拿到手。這種情況能不能打無罪?需不需要請外地律師?” 智豪張智勇律師認為: 這種案件,完全可以辯護,而且很有空間。 圖片為AI製作,僅…
受賄款項未全部收取,如何實現有效辯護?
有家屬來問我:
“我老公被留置了六個月,現在移送到了檢察院,當地律師閱卷說,案子裡有80%以上的錢他根本沒拿到手。這種情況能不能打無罪?需不需要請外地律師?”
智豪張智勇律師認為:這種案件,完全可以辯護,而且很有空間。
一般會有三種認定路徑,不同的路徑,辯護打法完全不同——
? 對方說想送點好處,但你根本沒接受
? 對方沒有任何實際行動,沒轉賬,沒拿現金
? 沒做任何準備,錢沒備齊,或者說著說著,對方自己用掉了
這種情況,我們就主張“意圖交換沒成型”,錢沒動,也沒人得利,根本沒犯罪構成,我認為這種情況應該是無罪的。
這類情況司法實踐中也經常認定為“受賄未遂”,比如:
? 錢款還在中間人手上
? 被調查時收錢動作還未完成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用“未遂”作為辯護突破口,法律規定,未遂可以從輕處罰。
? 你已經明確收了這個承諾
? 對方已經完成了“送”的動作
? 錢雖然沒進你賬戶,但“對價交換”完成了
那就可能被認定為“既遂”。但這時我們仍然可以做兩件事:
① 突破證據: 看錢到底到沒到?中間有沒有反悔?有無“實際交付行為”?
② 挖掘瑕疵: 比如筆錄中是否存在誘導、缺失同步錄音錄影、賬目對不上等問題。
所以,即便是第三種情況,也不是完全沒有空間,關鍵看怎麼打。
我們有些成功案例,就是採取了“內外配合”的模式:
? 外地律師可能在方式方法以及程式的辯護方面伸展的空間更大一些
? 本地律師熟悉人情地緣、配合溝通、細節落實
兩者結合,可能更有優勢。
尤其像這種證據有爭議、認定空間大的案子,不能只看“金額大不大”,關鍵是有沒有切入點。
一句話總結:
錢沒拿到,就不是板上釘釘的罪。
不要自己嚇自己,也不要放棄爭取。
每個案子,都有轉圜的可能,只是你有沒有找到那個“突破口”。

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執業29年來代理了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案、雲南原省委常委政協副主席黃毅案、貴州省原副省長李再勇案、貴州省原政協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級職務案,廳級數十件,以及國企、私企人員等各類受賄行賄案上百件,辦理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重慶不雅影片趙紅霞案、四川交警開房丟槍案等案,讓多人無罪釋放。張智勇律師只做刑事案件,擅長職務辯護,行賄,經濟犯罪、程式辯護等各類刑案,不畏強權,敢於發聲,始終秉持正義至上的執業原則積極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帶領團隊辦理各類刑事案件近萬件,數百件取保不起訴判決無罪案例,為眾多當事人實現了無罪釋放,贏得了委託人的廣泛信賴與高度認可。
“我老公被留置了六個月,現在移送到了檢察院,當地律師閱卷說,案子裡有80%以上的錢他根本沒拿到手。這種情況能不能打無罪?需不需要請外地律師?”
智豪張智勇律師認為:這種案件,完全可以辯護,而且很有空間。
圖片為AI製作,僅作示意參考
為什麼這麼說?我們拆開來看:
這類案件我們見得太多了,案件表面是“受賄”,但背後很可能只是“意圖”或“溝通”,錢根本沒進賬,也沒碰到手。一般會有三種認定路徑,不同的路徑,辯護打法完全不同——
第一種:根本沒發生送錢行為 → 可以主張無罪
有些案子只是“說說而已”:? 對方說想送點好處,但你根本沒接受
? 對方沒有任何實際行動,沒轉賬,沒拿現金
? 沒做任何準備,錢沒備齊,或者說著說著,對方自己用掉了
這種情況,我們就主張“意圖交換沒成型”,錢沒動,也沒人得利,根本沒犯罪構成,我認為這種情況應該是無罪的。
第二種:有實質意圖但沒收錢 → 犯罪未遂,可爭取從輕
如果確實談了好處,也準備收了,但客觀上錢還沒到——這類情況司法實踐中也經常認定為“受賄未遂”,比如:
? 錢款還在中間人手上
? 被調查時收錢動作還未完成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用“未遂”作為辯護突破口,法律規定,未遂可以從輕處罰。
第三種:雖然沒拿錢,但“對價”已經談妥 → 有可能被認定為既遂
如果辦案機關認定:? 你已經明確收了這個承諾
? 對方已經完成了“送”的動作
? 錢雖然沒進你賬戶,但“對價交換”完成了
那就可能被認定為“既遂”。但這時我們仍然可以做兩件事:
① 突破證據: 看錢到底到沒到?中間有沒有反悔?有無“實際交付行為”?
② 挖掘瑕疵: 比如筆錄中是否存在誘導、缺失同步錄音錄影、賬目對不上等問題。
所以,即便是第三種情況,也不是完全沒有空間,關鍵看怎麼打。
至於需不需要請外地律師?
如果你有條件,你可以請了當地律師以後,再請一位外地律師,大家相互合作、優勢互補。我們有些成功案例,就是採取了“內外配合”的模式:
? 外地律師可能在方式方法以及程式的辯護方面伸展的空間更大一些
? 本地律師熟悉人情地緣、配合溝通、細節落實
兩者結合,可能更有優勢。
尤其像這種證據有爭議、認定空間大的案子,不能只看“金額大不大”,關鍵是有沒有切入點。
一句話總結:
錢沒拿到,就不是板上釘釘的罪。
不要自己嚇自己,也不要放棄爭取。
每個案子,都有轉圜的可能,只是你有沒有找到那個“突破口”。

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執業29年來代理了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案、雲南原省委常委政協副主席黃毅案、貴州省原副省長李再勇案、貴州省原政協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級職務案,廳級數十件,以及國企、私企人員等各類受賄行賄案上百件,辦理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重慶不雅影片趙紅霞案、四川交警開房丟槍案等案,讓多人無罪釋放。張智勇律師只做刑事案件,擅長職務辯護,行賄,經濟犯罪、程式辯護等各類刑案,不畏強權,敢於發聲,始終秉持正義至上的執業原則積極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帶領團隊辦理各類刑事案件近萬件,數百件取保不起訴判決無罪案例,為眾多當事人實現了無罪釋放,贏得了委託人的廣泛信賴與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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