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提問: 張律師,我家人前段時間被留置,現在剛剛轉到檢察院階段。是不是接下來肯定要逮捕、拘留?還有沒有機會能保出來? 張智勇律師解答: 你的這個問題問得很及時。首先要給你一個明確的結論:進入檢察院,不代表一定要批捕。 案件從監察機關留置階…
被留置轉檢察院處理,一定會被逮捕嗎?

家屬提問:
張律師,我家人前段時間被留置,現在剛剛轉到檢察院階段。是不是接下來肯定要逮捕、拘留?還有沒有機會能保出來?
張智勇律師解答:
你的這個問題問得很及時。首先要給你一個明確的結論:進入檢察院,不代表一定要批捕。 案件從監察機關留置階段轉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雖然法律程式上會發生變化,但並不等於檢察院就一定會對當事人採取逮捕措施。事實上,在這個階段,仍然有機會爭取不予逮捕,進而改為取保候審。
只是——時間非常緊,視窗期最長只有十四天!
這十四天為什麼如此寶貴?
因為這十四天,正是案件從留置措施轉為刑事強制措施之後,檢察院第一次依法審查是否需要對當事人進行逮捕的關鍵環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監察機關移送案件後,檢察院必須先對當事人採取拘留措施,並在最長十四天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換句話說,這十四天,是律師能夠依法介入、積極爭取不批捕並變更為取保候審的黃金時間。
在這短短的十四天裡,一名負責任的刑事辯護律師,必須要完成以下三件事:
第一,儘快見到當事人,瞭解他的身體與精神狀態。
被留置一段時間後,當事人的身心狀態往往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律師必須第一時間透過會見,掌握當事人的真實情況,包括是否患有慢性疾病、是否出現過身體異常、情緒是否穩定等。這些資訊,是後續申請取保候審的重要基礎。
第二,儘快閱卷,全面瞭解指控內容與證據。
只有在全面掌握案卷材料的基礎上,律師才能判斷檢察機關的指控是否成立、證據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不符合逮捕條件的理由。沒有閱卷,就沒有發言權;沒有對證據的深入分析,就無法提出有說服力的取保申請。
第三,儘快提交取保候審申請,要有理有據,抓住突破口。
取保申請不是走過場,更不是簡單的“求情”。它必須建立在對案件事實、證據鏈條、當事人個人情況以及法律規定的精準把握之上。律師要明確指出:為什麼不符合逮捕條件?為什麼採取取保候審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這個“突破口”可能是證據上的瑕疵,也可能是當事人身體狀況的特殊性。
很多人說,涉案金額大、職務級別高,那就沒救了,肯定要逮捕。對這種說法,我們不認同。我們團隊近期就辦理了兩起職務案件,直接成功在檢察院階段為當事人爭取到取保候審。
你可能會問:你們是怎麼做到的?我們用了“重大疾病”這張牌。具體是怎麼打的?我們分三步走:
第一步,正面材料——準備好“不適合羈押”的醫學依據。
我們迅速整理了當事人過去幾年的全部診療記錄、住院病歷、門診檢查單、體檢報告等。特別是涉及心臟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或定期治療的部分,我們重點突出、逐項標註,形成一份清晰、可查、有據的“健康狀況說明書”。目的只有一個:向檢察官證明,當事人如果被長期羈押,其身體健康將面臨真實、可預見的重大風險。
第二步,反向壓力——用真實案例引起重視。
我們專門提交了此前我們親辦過的“曾在羈押中出事”的案件材料。這些材料不是用來威脅檢察官,而是以一種冷靜、客觀的方式,讓檢察官看到:在類似的身體條件下,如果忽視健康風險繼續羈押,曾經發生過不可挽回的嚴重後果。我們不是在施加不當壓力,而是在幫助檢察官全面評估風險、依法審慎決策。
第三步,查詢權威醫學文獻——用專業證據支撐法律主張。
我們還附上了來自權威醫學期刊的研究文獻,證明當事人的具體病情——比如高血壓合併糖尿病、慢性腎功能不全等——若不及時接受專業治療、定期監測和用藥,極有可能在短期內引發不可逆的嚴重後果,甚至危及生命。這些文獻不是隨便找來的科普文章,而是有明確作者、期刊來源、研究資料的專業材料,具有相當的說服力。
結果怎麼樣?
順利爭取到了檢察院不予批捕的決定,當事人直接取保候審,回到了家人身邊,可以在接受治療的同時配合案件辦理。
張律師最後提醒:
職務犯罪案件從留置階段轉向刑事追訴階段,是一個極其關鍵的法律節點。很多家屬因為不瞭解法律規定,誤以為“檢察院一到就必定批捕”,從而錯過了最佳爭取時機。事實上,專業律師在十四天的視窗期內,是完全可以依法依規、有理有據地嘗試開啟缺口的。
尤其要提醒的是:如果當事人本身有慢性病、特殊病史,或者重大疾病尚未痊癒,家屬一定要第一時間全面、完整地收集所有病歷材料,包括但不限於門診記錄、住院病歷、檢查報告、用藥清單等,並儘快找到有豐富職務犯罪辯護經驗的律師團隊迅速介入。
千萬不要等到批捕決定下來了再去後悔。到那個時候,就不是十四天的事情了,而是幾個月、甚至一年起步的漫長等待和更為被動的局面。
抓住視窗期,就是抓住希望。

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人及首席合夥人,深耕刑事辯護領域29年,領銜創辦了西南地區首家專注刑事辯護的專業律師事務所,並率先在全國範圍內組建了“50+人職務犯罪辯護團隊”。作為刑辯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實務專家,他身兼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委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重慶市法學會常務理事等多項重要職務,並屢獲殊榮,先後被授予“全國優秀律師”、“重慶市十佳律師”、“重慶市優秀律師”及“重慶最佳刑事辯護律師”稱號,連續兩屆斬獲“重慶十大經典刑事案例”獎項。
張智勇律師堅持“實務與理論並重”,擔任西南大學量刑中心研究員及西南大學、重慶工商大學等多所高校兼職碩士生導師,結合二十餘年辦案經驗著有《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與《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系統梳理了職務犯罪辯護策略與監察留置法律痛點。他專注於職務犯罪、經濟犯罪、詐騙犯罪等重大疑難案件辯護,親自處理各類職務、經濟類刑案500餘件(大部分系受賄、貪汙、行賄等職務犯罪),獲得十餘件無罪結果,累計帶領、指導團隊辦理各類刑案辯護5000件以上。多年來,張智勇律師持續深耕全網平臺,聚焦“案件實務”與“風險解讀”,全網粉絲突破603萬。他憑藉精湛的專業功底與敢於直言的風格,贏得了廣泛的社會關注與支援,是目前國內備受當事人和家屬信賴的實戰派刑辯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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