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談話、瞭解情況,是否等於已經立案?——《75項留置顧問全解讀》第3問

《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 家屬常見法律問題答疑與程式認知 第三問:被通知談話、瞭解情況,是否等於已經立案? 【張律師解答】 不等於。被通知談話、瞭解情況,既可能屬於前端監督提醒,也可能屬於談話函詢,還可能只是初步核實中的一環。只有經…

被通知談話、瞭解情況,是否等於已經立案?——《75項留置顧問全解讀》第3問

《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

家屬常見法律問題答疑與程式認知

第三問:被通知談話、瞭解情況,是否等於已經立案?

【張律師解答】

不等於。被通知談話、瞭解情況,既可能屬於前端監督提醒,也可能屬於談話函詢,還可能只是初步核實中的一環。只有經過初步核實、已經掌握涉嫌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部分事實和證據,並按規定報批後,才會進入立案調查。“談話”本身不是立案的同義詞。

【法律上怎麼規定】

現行規則把問題線索處置區分為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等不同方式。

《監察法實施條例》和相關規定都體現出同一思路:對帶有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可以透過談話或者函詢處置;對具有可查性的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線索,才依法開展初步核實;而立案調查,則要求已經掌握涉嫌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部分事實和證據,並認為需要追究法律責任,再依法報批。

從“被找去談話”到“正式立案”,中間本來就隔著不同程式層次。

【家屬現在最該做什麼】

家屬要做的,不是急著追問“到底立沒立案”,而是先看談話的性質:是一次性溝通提醒,還是多次反覆、持續跟進;是要求本人說明一般性問題,還是圍繞具體事項、資金、專案、人際往來持續發問;是否已經開始同步調資料、查賬戶、接觸相關人員。把這些現象放在一起看,比單盯著“立案”兩個字更有用。

【哪些事不要急著做】

不要一被通知談話,就在家庭內部下定論說“已經立案了”;也不要因為對方沒明確說立案,就反過來認定“一定沒事”。更不要為了證明自己“配合”,在沒有弄清問題焦點前,倉促寫情況說明、輕率解釋歷史資金往來或者作出過滿表態。

【風險提醒】

“談話不等於立案”是真;但“還沒明確立案就一定安全”是假。對家屬來說,關鍵不是搶著給程式貼標籤,而是先看問題到底在收縮,還是在繼續擴充套件。

 

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創始人及首席合夥人,深耕刑事辯護領域29年,領銜創辦了西南地區首家專注刑事辯護的專業律師事務所,並率先在全國範圍內組建了“50+人職務犯罪辯護團隊”。作為刑辯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實務專家,他身兼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委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重慶市法學會常務理事等多項重要職務,並屢獲殊榮,先後被授予“全國優秀律師”、“重慶市十佳律師”、“重慶市優秀律師”及“重慶最佳刑事辯護律師”稱號,張智勇律師繼獲評重慶市“2013年度十大刑事辯護經典案例”後,又於2015年再次獲評重慶市“2014年度十大刑事辯護經典案例”。張智勇律師堅持“實務與理論並重”,擔任西南政法大學量刑中心研究員及西南大學、重慶工商大學等多所高校兼職碩士生導師,結合二十餘年辦案經驗著有《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與《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系統梳理了職務犯罪辯護策略與監察留置法律痛點。他專注於職務犯罪、經濟犯罪、詐騙犯罪等重大疑難案件辯護,親自處理各類職務、經濟類刑案500餘件(大部分系受賄、貪汙、行賄等職務犯罪),獲得十餘件無罪結果,累計帶領、指導團隊辦理各類刑案辯護5000件以上。多年來,張智勇律師持續深耕全網平臺,聚焦“案件實務”與“風險解讀”,全網粉絲突破603萬。他憑藉精湛的專業功底與敢於直言的風格,贏得了廣泛的社會關注與支援,是目前國內備受當事人和家屬信賴的實戰派刑辯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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