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勇律師:工資、獎金等,為什麼也可能被認定為問題財物?——《75項留置解讀》第46問

《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 家屬常見法律問題答疑與程式認知 第 46問:工資、獎金、正當收入,為什麼也可能被認定為問題財物? 【張律師解答】 嚴格說,工資、獎金、正當經營收入並不會因為名稱好聽就當然免於調查,也不會因為進入了同一個賬戶…

張智勇律師:工資、獎金等,為什麼也可能被認定為問題財物?——《75項留置解讀》第46問

《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

家屬常見法律問題答疑與程式認知

 


第46問:工資、獎金、正當收入,為什麼也可能被認定為問題財物?

【張律師解答】

嚴格說,工資、獎金、正當經營收入並不會因為名稱好聽就當然免於調查,也不會因為進入了同一個賬戶就自動變成贓款。

之所以現實中會“被碰到”,通常是因為賬戶混同、資金來源待核、與涉案款項交叉流轉,或者被認為與案件有關、需要作為證據核查。

但最終是否屬於違法所得、是否應當追繳,仍要看來源、時間、去向、對應關係和證據,不能僅憑“進過同一賬戶”就一刀切。

【法律上怎麼規定】

《監察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允許控制涉案財產和用以證明案件的財物;第六十九條又明確,查封、扣押、凍結與案件無關或者明顯超出涉案範圍的,可以申訴。

《刑法》第五十九條、六十四條則分別強調,家屬所有或者應有財產不得在沒收財產時被沒收,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才應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這套規則說明:調查階段可以先核查、先控制,但最終處置仍必須回到“是不是違法所得、是不是與案件有關”上來。

【家屬現在最該做什麼】

工資、獎金、正當收入這類材料,最需要的是“來源鏈”。單位工資表、納稅記錄、社保公積金、勞動合同、獎金髮放依據、銀行流水對應關係,越完整越好。因為這類錢的核心不是“口頭說是工資”,而是能不能形成客觀對應。

【哪些事不要急著做】

不要覺得“這是工資”四個字就足夠了,也不要因為賬戶被凍結就反過來承認“那這些錢大概都有問題”。正當收入要靠證據講清,不是靠情緒爭。

【風險提醒】

這類問題的關鍵風險在於賬戶混同。賬戶一混、流水一亂,本來能講清的正當收入,也容易被拖進更復雜的核查裡。

 


    【專欄作者簡介】

張智勇,全國優秀律師,智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首席合夥人,現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 深耕刑事法律實務29年,張智勇長期聚焦行賄類、職務犯罪、詐騙、經濟犯罪及監察留置程式的理論與實戰研究。早在2009年,他便帶領其領銜創辦的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剝離民商事業務,率先完成‘全員、全業務’的刑事專業化轉型,將其打造為業內公認的西南地區專門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事務所。

執業以來,張智勇親自參與辦理各類重大疑難職務及詐騙、經濟類刑案500餘件,帶領團隊辦理刑案超5000件,多起案件獲評“年度十大刑事辯護經典案例”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參考》全文收錄。在實戰之外,他堅持“法理與實務雙向賦能”,受聘擔任西南政法大學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員及多所高校法律碩士兼職導師,並在律所內部十餘年堅持“集體討論全部刑案”制度。其結合二十餘年一線實戰經驗撰寫的《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等實務成果,為重大刑事案件精細化辯護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此外,張智勇律師常年堅持新媒體普法,全閘道器注者已突破600萬。面對這份海量的社會關注,他始終將其視為一種沉甸甸的社會責任與執業鞭策。透過持續輸出專業的實務經驗,他致力於打破複雜刑事案件中的資訊壁壘,幫助更多陷入困境的家庭建立理性的法律認知,傳遞法律的溫度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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