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怎麼找出癥結所在

詐騙案怎麼找出癥結所在 辦詐騙案件,動不動就是幾十本、上百本卷宗。家屬經常會問:張律師,這麼多案卷,你到底是怎麼看的? 張智勇律師常跟當事人家屬說,閱卷絕不是把卷宗簡單翻一遍。真正關鍵的工作,是把零散材料拆解開來,梳理出三條主線:時間線、資…

詐騙案怎麼找出癥結所在

卷宗材料與核查線索
詐騙案怎麼找出癥結所在

辦詐騙案件,動不動就是幾十本、上百本卷宗。家屬經常會問:張律師,這麼多案卷,你到底是怎麼看的?

張智勇律師常跟當事人家屬說,閱卷絕不是把卷宗簡單翻一遍。真正關鍵的工作,是把零散材料拆解開來,梳理出三條主線:時間線、資金線、溝通線。把這三條線捋順之後,很多看似板上釘釘的案子,才會暴露出證據上的漏洞。

一、為什麼閱卷不能只 “看一遍”

偵查機關的卷宗,是按照他們的指控邏輯整理裝訂的。被害人筆錄、銀行流水、聊天記錄、合同、鑑定意見,分散在不同卷宗冊子裡。如果只孤立看單份材料,很容易順著辦案機關的思路被帶偏。

舉個很常見的例子,被害人筆錄陳述自己被騙八十萬。單看這份筆錄,很容易覺得案情清楚,被害人損失確鑿。但把這筆錢放到資金線裡核對才發現,八十萬裡有三十萬屬於正常還款,二十萬是另外的專案投資,真正和本案指控相關的金額只剩三十萬。再把這三十萬放回時間線覆盤,這筆轉賬發生在行為人已經開展實際履約工作之後。倘若收錢當時行為人正在履約、也有履約意願,那麼就很難認定其彼時具備非法佔有目的,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就站不住腳。

所以閱卷的第一步,不是被動閱讀,而是主動重構事實。跳出卷宗的編排順序,按照事件真實發生的先後,把碎片化的證據重新拼接還原。

二、時間線:事情到底是怎麼一步步發生的

時間線相當於整個案件的骨架。它要梳理清楚:雙方什麼時候初次相識,是誰最先提出要錢,每一筆款項的轉賬時點,承諾是什麼時候作出的,事態又是從哪個節點開始惡化。

張智勇律師整理時間線的方式很樸素:以行為人和被害人第一次接觸作為起點,每一筆轉賬、每一份合同、每一次關鍵對話,全部按日期逐條記錄。不光記錄重大事件,很多容易被忽略的細節也要記進去。比如某天行為人傳送專案資料、某天被害人來催進度、某天雙方發生爭執。

這些細碎記錄的價值,是能夠發現卷宗刻意壓縮掉的中間過程。

起訴意見書往往會把案情簡化成三段式敘事:行為人虛構事實→被害人受騙轉賬→錢款被揮霍。但現實案件很少這麼非黑即白。被害人可能多次轉款,中間夾雜還款、支付利息、新的口頭約定;行為人也可能實際開展了一部分工作,只是後續無力繼續推進。只有把時間線做細做全,這些中間狀態才會顯現出來。

時間線還有一個核心作用:判斷非法佔有目的產生的時點。按照刑法原理,詐騙罪的非法佔有目的,原則上必須形成於被害人處分財產之時或者之前。如果行為人在收款的時候確實打算履約,只是後續因為經營失敗無力還款,這一般就不屬於刑事詐騙,更偏向民事糾紛。

取得財物之後才萌生拒不歸還的想法,僅就定性邏輯而言不構成詐騙罪;至於是否構成侵佔等其他罪名,還需要結合財物的佔有基礎、實際法律關係再具體判斷,不能直接推定。

三、資金線:錢從哪來、到哪去、經過誰的手

資金線專門解決錢款流向問題。詐騙屬於財產犯罪,資金的流轉軌跡,直接關係罪名能不能成立、犯罪金額該如何認定。

被害人轉出的全部款項,未必最後都落到行為人手裡。不少案件中,錢款會經過中間人、關聯公司、第三方支付平臺層層流轉,每一筆流轉都要釐清性質。有的屬於代收代付,有的是普通借款,有的屬於其他專案投資,不能一股腦全部算作詐騙涉案金額。

更要重點審查行為人拿到錢之後的處置:資金是投入專案經營、發放工資、採購裝置,還是拿來個人購房購車、賭博揮霍、清償個人債務。前者說明資金仍用於經營活動,後者才更指向非法佔有的嫌疑。

同時還要核查資金迴流情況:被害人收到的分紅、利息、退款,資金來源是專案營收,還是拆東牆補西牆挪用後面投資人的本金。一旦出現這種資金池運作模式,案件定性就會發生變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非法集資刑事案件的相關司法解釋,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區分核心,同樣看行為人是否具備非法佔有目的,有則傾向集資詐騙,無則一般認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最後要區分總流水和涉案流水。很多案子銀行流水浩如煙海,但真正能夠和詐騙指控一一對應的金額有限,辯護工作就要把二者剝離開。

四、溝通線:誰說了什麼、什麼時候說的、為什麼這麼說

溝通線看的是雙方真實的表達,微信記錄、通話錄音、簡訊、郵件,是還原主觀心態最重要的材料。

但看溝通材料,不能只挑對被告人不利的片段。偵查機關摘錄出來的,大多是篩選後的關鍵語句,我們辯護律師一定要回看完整上下文,搞清楚這句話是在什麼場景、什麼情緒下講出來的。

比如行為人說 “這個專案肯定沒問題”,單獨擷取這句話,很像虛假承諾。可往前翻看完整聊天記錄,會發現是被害人反覆施壓催促,行為人說這句話只是為了安撫對方,從一開始並沒有打算騙取錢財。又譬如提到 “我這邊有人”,有可能只是口頭吹牛,也確實存在只是朋友居間幫忙介紹的情形,不能一看到這類表述就直接認定虛構身份關係。

溝通線還要重點審查因果關係:被害人是不是因為這些表述產生錯誤認識,並且基於該錯誤認識才轉出錢財。如果被害人明明心裡知道對方說辭有水分,只是礙於情面,或是抱著賭一把的心態出錢,那麼錯誤認識和財產處分之間的因果關係就存疑。

同樣一句話,收錢之前講,和被反覆催債之後講,法律意義完全不一樣。前者有可能是實施詐騙的引誘手段,後者往往只是拖延還款的藉口。

另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電子資料取證的相關規定,閱卷時還要關注電子資料本身:聊天記錄是否完整、取證程式是否合法。實務中經常遇到證據節選、斷章取義的情況,必要的時候,可以申請調取原始載體,就電子資料完整性提出質證意見。

五、三線交叉:找到卷宗裡的矛盾點

時間線、資金線、溝通線真正發揮威力,是在三條線索相互比對、交叉印證的時候。

三條主線交叉核查

舉個例子:起訴書指控行為人三月份虛構專案騙取五十萬。但時間線顯示,三月雙方還在正常履行原有合同;資金線顯示五十萬到賬兩天後就轉給了專案合作方;溝通線裡,行為人持續向被害人同步專案進展。三條線索放在一起對照,該筆指控的事實依據就難以成立。

再比如,被害人主張,是聽信 “保本保息” 才進行投資。但溝通線可以看到是被害人主動多次追加投資;資金線顯示他前期已經拿過回報;時間線反映出他明知專案存在風險依舊繼續投錢。這時就要重新評判,被害人究竟是不是基於錯誤認識才處分財產。

說到底,這三條線並不是什麼花哨的辯護技巧,而是把卷宗裡碎片化的證據,還原成客觀事實的工具。

經常有家屬問我,張律師,閱卷大概要花多長時間?我的回答是,不是看卷宗有多厚,而是看案件線索有多複雜。有的案子上百本卷宗,梳理兩三天就能理清邏輯;有的案子只有十來本卷,卻需要反覆核對好幾個月。

閱卷不是讀別人寫好的故事,而是去尋找證據之中的裂縫。時間線、資金線、溝通線,就是三把核查證據的尺子。用好這三套工具,才能在繁雜案卷中,挖掘出對當事人有利的關鍵點。

張智勇律師

【作者簡介】

張智勇,全國優秀律師,智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首席合夥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執業29年,2009年帶領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剝離民商事業務,完成全員刑事專業化轉型。代理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案(國家監委成立後001號案),雲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協原副主席黃毅案,貴州省原副省長李再勇案,貴州省原政協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級職務案,廳級數十件,各類受賄、行賄案上百件;並辯護代理了重慶不雅影片趙紅霞案、四川交警開房丟槍案、雲南魯逸榮L置27個月案等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親辦重大疑難職務、詐騙及經濟類刑案500餘件,多人獲無罪釋放;帶領團隊辦理刑案近萬件。受聘西南政法大學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員及多所高校法律碩士兼職導師,律所實行全部刑案集體討論。著有《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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