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某非法持有大量毒品,智豪律師介入後成功取保

案情簡介

一、案情簡介
嫌疑人陳某某,在2015年3月20日,其在某小區房間內向他人購買毒品時當場抓獲,當場查獲冰毒2000餘克。
二、接受委託
陳某某被逮捕後,其家屬透過朋友推薦,專程前來諮詢。智豪資深律師在聽取介紹的案情後,結合相關法律規定及已承辦的類似案例,對陳某某的家屬進行了認真分析和仔細講讀。其家屬非常滿意諮詢法律意見,決定正式委託智豪刑辯團隊代理陳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的辯護工作。
三、辯護工作開展
1、會見:智豪律所接受委託後,指派經驗豐富的資深律師承辦該案。承辦律師於指派後的24小時內就前往看守所會見了陳某某。之後,隨著案件的進展,承辦律師又多次前往看守所會見陳某某溝通了解案情。
2、變更強制措施:承辦律師透過陳某某家屬介紹的情況及會見陳某某後得知,陳某某身患多種嚴重疾病及傳染性疾病,且都處於病情較重的狀態,符合不必羈押的條件。基於此,承辦律師及時向辦案單位提交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
3、溝通、交換意見:在承辦律師向偵查機關提交變更強制措施申請後,偵查機關以該案案情重大(2公斤冰毒),嫌疑人陳某某具有累犯和毒品再犯的情節,不符合取保侯審的條件不予取保。面對這一結果,承辦律師並沒有放棄,繼續與辦案人員溝通。在案件進入審查起訴環節後,承辦律師在會見時發現嫌疑人陳某某的病情逐漸加重,從維護被告人應當享有的合法權益出發,承辦律師將陳某某病情逐漸加重,看守所不具備相應的治療條件等情況向檢察院承辦人進行了反映,並再次提出了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承辦人對律師反映的情況非常重視,及時到看守所核實了相關情況。最終,檢察院採納了承辦律師提出的建議,將嫌疑人陳某某的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
四、工作結果
本案的嫌疑人陳某某的確具有諸多不利的情節,涉及重大毒品犯罪,且又系毒品再犯和累犯。在面對這種不利的情況下,承辦律師從維護法律的公平,保障嫌疑人最基本的人權出發,透過多次不斷與辦案人員溝通和交換意見,最終將幾乎不可能取保的物件予以成功取保,其家屬對智豪律師為陳某某能成功取保所做的專業、認真、細緻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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