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侯某某的委託,指派智豪律師擔任其一審辯護人,現結合法庭調查和有關證據發表以下辯護意見,懇請法庭予以充分考慮: 辯護人對本案定性沒有異議,僅就量刑發表意見。辯護人認為,侯某某在共同犯罪中…
尊敬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侯某某的委託,指派智豪律師擔任其一審辯護人,現結合法庭調查和有關證據發表以下辯護意見,懇請法庭予以充分考慮:
辯護人對本案定性沒有異議,僅就量刑發表意見。辯護人認為,侯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應當認定為從犯。結合侯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獲得被害人諒解,且系初犯、偶犯等情節,懇請法院對被告人侯某某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一、侯某某在共同犯罪中應當被認定為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1.購車環節
本案陳某某貸款購車環節,主要是趙某某帶領陳某某完成,包括聯絡汽車4S店、向銀行申請貸款、支付購車款等。陳某某的供述中也承認,購車環節他主要是和趙某某聯絡,一起完成。
2.抵押車環節
最終導致本案案發,被害人錢款無法收回的原因是,陳某某透過趙某某將車子抵押,陳某某獲得10.5萬元。如果,陳某某購置的xx牌車在案,那麼可以透過變賣的形式彌補被害人的損失,但正因為車子被抵押導致無法挽回損失。
3.獲利方面
侯某某獲利主要是從重慶某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墊資的27.8萬元分得62465元。
陳某某和趙某某的獲利均超出了侯某某的獲利。(趙某某透過幫助陳某某將車子抵押有部分獲利)
二、侯某某具有如實供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被告人侯某某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以及今天的庭審階段中均對自己犯罪事實穩定、一致的供述,同時還交代了所知同案犯陳某某、趙某某的犯罪事實,有助於定案,具備《刑法》第67條第3款規定的坦白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規定,“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三、侯某某積極退贓、願意繳納罰金,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侯某某已經退還贓款62465元,願意積極繳納罰金。
《重慶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第18條規定,積極退贓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侯某某的委託,指派智豪律師擔任其一審辯護人,現結合法庭調查和有關證據發表以下辯護意見,懇請法庭予以充分考慮:
辯護人對本案定性沒有異議,僅就量刑發表意見。辯護人認為,侯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應當認定為從犯。結合侯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獲得被害人諒解,且系初犯、偶犯等情節,懇請法院對被告人侯某某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一、侯某某在共同犯罪中應當被認定為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1.購車環節
本案陳某某貸款購車環節,主要是趙某某帶領陳某某完成,包括聯絡汽車4S店、向銀行申請貸款、支付購車款等。陳某某的供述中也承認,購車環節他主要是和趙某某聯絡,一起完成。
2.抵押車環節
最終導致本案案發,被害人錢款無法收回的原因是,陳某某透過趙某某將車子抵押,陳某某獲得10.5萬元。如果,陳某某購置的xx牌車在案,那麼可以透過變賣的形式彌補被害人的損失,但正因為車子被抵押導致無法挽回損失。
3.獲利方面
侯某某獲利主要是從重慶某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墊資的27.8萬元分得62465元。
陳某某和趙某某的獲利均超出了侯某某的獲利。(趙某某透過幫助陳某某將車子抵押有部分獲利)
二、侯某某具有如實供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被告人侯某某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以及今天的庭審階段中均對自己犯罪事實穩定、一致的供述,同時還交代了所知同案犯陳某某、趙某某的犯罪事實,有助於定案,具備《刑法》第67條第3款規定的坦白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規定,“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三、侯某某積極退贓、願意繳納罰金,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侯某某已經退還贓款62465元,願意積極繳納罰金。
《重慶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第18條規定,積極退贓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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