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人李某某認罪、悔罪態度好且當庭自願認罪 被告人認罪態度的好壞,反映了其改造的難易程度,是量刑的一個酌定情節。辯護人在與李某某見面時,他時常流下悔恨的眼淚,並明確表示自己一定要好好學習法律,改過自新,永遠不再觸犯法律,庭審中的認罪悔罪…
三、被告人李某某認罪、悔罪態度好且當庭自願認罪
被告人認罪態度的好壞,反映了其改造的難易程度,是量刑的一個酌定情節。辯護人在與李某某見面時,他時常流下悔恨的眼淚,並明確表示自己一定要好好學習法律,改過自新,永遠不再觸犯法律,庭審中的認罪悔罪態度十分誠懇,這充分說明其認罪態度好,悔罪之心真誠,本案已經帶給他刻骨銘心的教訓,對他的未來人生具有重大啟發意義與指導價值。
從今天的庭審情況來看,李某某認罪態度特別好,如實陳述了案件事實,對檢察人員及合議庭發問的回答沒有絲毫的虛假成分,符合重慶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第三條第17款規定,即“對於當庭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
四、被告人李某某是初犯且一貫表現良好無再犯罪的危險
被告人李某某一貫表現良好,並無前科劣跡,符合重慶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第三條第20款規定“對於初犯,犯罪性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5%以下。”
五、李某某願意退還全部贓款且交納罰金
被告人李某某多次向辯護人表明,願意接受法院的公正審判,積極退還所有贓款,並且交納罰金。
六、本案其他應當考慮的情況
對本案的定罪量刑,還應綜合XX公司非法集資案中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李XX在本案中作為總經理助理,負責日常公司的管理,在明知道公司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前提下,具體負責下列工作,其地位比李某某更高,作用更大:
1.XX公司吸收的資金一半或一半以上進入李XX的私人賬戶,負責投資錢款的提現和資金轉賬;
2.投資者合同簽訂後,由李XX登記備案;
3.完成其他部門的經理工作
4.監督業務員工作;
5.召集公司開會;
6.傳達常某某的指示。
辯護人認為雖然有關李XX的犯罪事實並不影響李某某的犯罪行為,但如果不考慮這些事實而對李某某處罰過於嚴厲,則又有違刑法第四條“平等適用刑法”和第五條“罪刑相適應”的原則。
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李某某在本案中地位作用較小,系從犯,且具備自首、認罪、悔罪、初犯等諸多從輕、減輕處罰的量刑情節,懇請合議庭充分考慮辯護人的以上辯護意見,對李某某做出定罪免處的判決。謝謝!
被告人認罪態度的好壞,反映了其改造的難易程度,是量刑的一個酌定情節。辯護人在與李某某見面時,他時常流下悔恨的眼淚,並明確表示自己一定要好好學習法律,改過自新,永遠不再觸犯法律,庭審中的認罪悔罪態度十分誠懇,這充分說明其認罪態度好,悔罪之心真誠,本案已經帶給他刻骨銘心的教訓,對他的未來人生具有重大啟發意義與指導價值。
從今天的庭審情況來看,李某某認罪態度特別好,如實陳述了案件事實,對檢察人員及合議庭發問的回答沒有絲毫的虛假成分,符合重慶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第三條第17款規定,即“對於當庭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
四、被告人李某某是初犯且一貫表現良好無再犯罪的危險
被告人李某某一貫表現良好,並無前科劣跡,符合重慶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第三條第20款規定“對於初犯,犯罪性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5%以下。”
五、李某某願意退還全部贓款且交納罰金
被告人李某某多次向辯護人表明,願意接受法院的公正審判,積極退還所有贓款,並且交納罰金。
六、本案其他應當考慮的情況
對本案的定罪量刑,還應綜合XX公司非法集資案中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李XX在本案中作為總經理助理,負責日常公司的管理,在明知道公司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前提下,具體負責下列工作,其地位比李某某更高,作用更大:
1.XX公司吸收的資金一半或一半以上進入李XX的私人賬戶,負責投資錢款的提現和資金轉賬;
2.投資者合同簽訂後,由李XX登記備案;
3.完成其他部門的經理工作
4.監督業務員工作;
5.召集公司開會;
6.傳達常某某的指示。
辯護人認為雖然有關李XX的犯罪事實並不影響李某某的犯罪行為,但如果不考慮這些事實而對李某某處罰過於嚴厲,則又有違刑法第四條“平等適用刑法”和第五條“罪刑相適應”的原則。
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李某某在本案中地位作用較小,系從犯,且具備自首、認罪、悔罪、初犯等諸多從輕、減輕處罰的量刑情節,懇請合議庭充分考慮辯護人的以上辯護意見,對李某某做出定罪免處的判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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