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案情簡介:嫌疑人李某、男、漢族 、1989年出生、 山西太原人。因涉嫌聚眾鬥毆罪於2012年10月16日被拘留關押於沙坪壩區看守所,11月6日被批准逮捕。起訴後罪名變更為故意傷害罪。
嫌疑人的家屬以前已經委託重慶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因對前律師辦案方式不滿意。於2012年10月6日下午慕名前來找到智豪律所團隊,經諮詢後,最後選擇增加委託本所律師。
辯護律師接受委託後立即找到相關辦案單位聯絡接洽,依法先後十餘次會見了李某,瞭解了基本案情。併到重慶市某檢察院交換意見。經智豪刑辨團隊集體討論,辯護人提出提出嫌疑人李某雖然離開案發現場,但其目的是為了救人而不是為了逃逸,且其在公安人員到醫院後自動配合公安人員,坦白犯罪事實,符合在一般性排查中自首。其到案行為構成自首的意見。經開庭激烈爭辯,最後法院採納本所律師意見、認定李某構成自首判處李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智豪刑事律師團隊
嫌疑人的家屬以前已經委託重慶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因對前律師辦案方式不滿意。於2012年10月6日下午慕名前來找到智豪律所團隊,經諮詢後,最後選擇增加委託本所律師。
辯護律師接受委託後立即找到相關辦案單位聯絡接洽,依法先後十餘次會見了李某,瞭解了基本案情。併到重慶市某檢察院交換意見。經智豪刑辨團隊集體討論,辯護人提出提出嫌疑人李某雖然離開案發現場,但其目的是為了救人而不是為了逃逸,且其在公安人員到醫院後自動配合公安人員,坦白犯罪事實,符合在一般性排查中自首。其到案行為構成自首的意見。經開庭激烈爭辯,最後法院採納本所律師意見、認定李某構成自首判處李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智豪刑事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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